关于加强学生纪律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服务教学功能, 减少学生迟到、旷课等现象,整顿校风校纪,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顿重点
学生迟到、旷课、夜不归宿、晚自习出勤及纪律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早迟到检查:学生处及系部值班人员、班主任每天早7:50于南门小广场集合,对当天迟到情况进行检查、记录;班主任每周至少参加两次,对本班迟到、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各系值班人员负责班主任签到工作。
2、旷课检查:学生处每天抽查;学生自律委抽查;查看《班级日志》记录。
3、晚自习检查:学生处及系部值班人员每天分别对各自系部的班级自习情况进行检查、记录;班主任每周至少检查本班出勤及纪律情况两次,各系值班人员负责班主任签到工作。
4、倡导学生的自我管理:学生自律委、系学生会要安排学生干部对迟到、旷课等违纪现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学生德育百分制考核和班级考核的依据
5、夜不归宿情况由公寓管理中心提供检查结果,学生自律委配合检查工作。
三、检查结果
学院将根据检查结果,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对表现好的班级、班主任、系部要给予表扬、奖励;要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树立典型。
对表现差的个人或集体要给予批评、处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或削减名额。
四、违纪处罚标准
1、对学生个人:
迟到累计达到三次及以上、旷课累计六课时及以上、夜不归宿三次及以上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同时取消本学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已获得奖助学金的,撤销其所获奖项;被评优的,取消其先进称号;是预备党员的建议延长预备期,直至党内处分;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建议党组织延期发展。
2、对班级:
有学生迟到累计达到五人次/周;有学生旷课累计达到五节/周;有学生夜不归宿累计达到两人次/周。给予班级和班主任通报批评。
有学生迟到累计达到十人次/月;有学生旷课累计达到十节/月;有学生夜不归宿累计达到五人次/月;取消该班及班主任本学年评优资格,并给予班级和班主任通报批评。
3、对系部:
每月学生迟到的人次数累计超过系学生总数3%的;每月有学生旷课节数累计超过系学生总数2%的;每月有学生夜不归宿的人次数超过系学生总数1%的。将对系部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削减本学年各类评奖评优指标。
五、要求
1、各系要在学生中做好本次整顿活动的教育宣传工作,要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督促、管理,切实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各班要针对本次整顿活动召开专题班会,要使每个同学都了解本次活动,并努力做到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凡是整顿期间出现的迟到、旷课、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要求全体学生随身携带好学生证、身份证、学生胸卡等有效证件,以备检查中核实身份用。
4、各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系部、班级为单位,倡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晨读、晨练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文化氛围。
望各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做好,服务好教学,维护学院的和谐、稳定。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