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6 浏览次数:

关于实施《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馆、室: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附件:《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管理办法》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管理办法

为落实我院“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更好地吸引与稳定人才,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管理办法。

一、专业带头人遴选条件、工作职责和奖励措施

专业带头人要具有高尚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严谨正派的学风;同时学术造旨深厚,学术思想活跃,入了专业前沿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研究方向,并取得了创造性的、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能组织和带领青年教师进行专业建设打造优秀教学团队的拔尖人才。

(一)遴选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先进职业教育理念,为人师表。

2.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

3.近两年主讲过本专业三门以上主要课程,在本专业承担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期平均不低于6节/周,院系(部)、处室负责人原则上不低于4节/周。

4. 具备“双师”教师素质。

5. 近三年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在国家公开出版的具有CN、ISSN刊号的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在两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在三篇及以上);

(2)正式出版发行本人独著或第一主编的本专业专著、教材或译著一部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是主要完成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市厅级优秀教学成果(或教学创新奖,或优秀教材)二等奖及以上;

(5)获得国家级专利(本人在该专利的本单位技术发明人中排名第一);

(6)主持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7)主持完成院级及以上精品课建设;

(8)主持院级以上重点专业建设。

6.具有较强的专业教学组织与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专业教学文件编写能力,能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和社会需求,组建打造优秀教学团队,带领团队完成专业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教学文件的拟定与实施以及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起到组织与领导作用。

7.具有广泛的社会联系能力,带领专业队伍建立起能满足专业教学需求的院外实践基地群,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工作效果明显。

(二)岗位职责

1.主持或参与制定本专业的发展建设规划,较为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制订与实施工作。

2.在培养专业队伍、提高专业队伍整体水平、推进专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3.创造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指导新教师1至2人。

4.负责组织本专业精品课程的创建工作。

5.指导大学生的专业竞赛和各类实践活动。

6.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举办本专业的学术报告会(每学期一次)。

7.主持或参与完成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其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5000元及以上)。

8.平均每年在国家公开出版的具有CN、ISSN刊号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在1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在2篇及以上;或聘期内主编高职院校国家规划教材一部或以上。

9.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每年各学期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不低于4节/周。

(三)岗位设置

专业带头人每个专业原则上设置1名,省级或国家级示范专业、学院重点专业可设置2名。

(四)奖励措施

专业带头人在任期内完成工作职责,经考核合格后,由学院按年度报销书费500元,发表论文版面费2000元,并在外出开会(学习等)、发表文章等方面优先资助。

二、骨干教师遴选条件、工作职责和奖励措施

(一)遴选条件

1. 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先进职业教育理念,为人师表。

2.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受聘该职务三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工作五年及以上。

3.近两年主讲过本专业2门以上主要课程,在本专业承担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期平均不低于10节/周,院系(部)、处室负责人原则上不低于4节/周。

4. 具备“双师”教师素质。

5. 近三年科研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在国家公开出版的具有CN、ISSN刊号的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发表1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2篇及以上);

(2)正式出版发行由本人担任主编(或副主编)的本专业教材1部及以上(本人撰写不少于4万字);

(3)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

(4)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一定成绩,获得市厅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学创新奖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学创新奖)二等奖,且系主要完成者(排名在前三位),或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教材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

(5)主持并完成院级及以上科研(教研)课题,或参加过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已通过鉴定或结题);

(6)获得国家级专利;

(7)主持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

(8)主持完成院级及以上精品课建设;

(9)主持校内特色专业、重点培育专业建设。

6.认真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特别是积极主动承担或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教学文件的拟定与实施工作,并在本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做出了贡献。

(二)岗位职责

1.参与制订本专业发展建设规划,承担课程开发任务,在专业建设与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发挥主力作用。

2.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每年各学期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不低于8节/周,院系(部)、处室负责人不低于4节/周。

3.积极参与本专业的院级重点课程、专业、实训室建设,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社会实践。

4.承担新专业的申报及其建设工作,或负责承担示范专业、精品课程等创建工作。

5.指导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

6.指导大学生的专业竞赛和各类专业实践教学活动。

7.积极参与并完成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

8.平均每年在国家公开出版的具有CN、ISSN刊号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参加编写正式出版或校企合作的教材。

(三)岗位设置

骨干教师原则上不设定名额。

(四)奖励措施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完成工作职责,经考核合格后,由学

学院按年度报销300元书费,1000元发表文章版面费,并在开会、学习、培训及发表文章等方面优先资助。

三、遴选程序

(一)凡符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条件并能履行其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由申报者向各院系(部)提交《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参选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经院系(部)审核同意后,将所有材料报人事处会同教务科研处审核材料后,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

(三)学术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有效票数超过半数的确定为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候选人。对候选人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学院院长颁发正式聘书。

四、管理办法

(一)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由所在院系(部)负责;遴选聘用、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和津贴发放由组织人事监察处会同教学科研处组织实施。

(二)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聘期三年。专业

(学科)带头人每三年遴选一次(特殊情况除外);骨干教师每年遴选一次。工作安排在9月份。

(三)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聘期内,因公出国三个月以内者,按正常考核;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者,取消当年待遇;超过一年者,不再保留资格(此类人员若回国后聘期内剩余时间满一年及以上者,可申请恢复资格)。

(四)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解除聘用并取消待遇:

1.不能履行工作职责;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3.其行为给学院造成了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4、其行为造成重大教学事故。

(五)学院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测评,对检查和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

申报人姓 名

申 报 类 别

专 业 名 称

所 在 系 部

一、申报人简况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政治面貌

党政职务

从事专业及研究方向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最终学位、取得时间及授予国家或地区、学校和专业

工作简历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部门

任何职务

备注

进修情况

起止年月

进修学校、单位及国别

进修内容

备注

二、近三年教科研工作情况

承担的主要教科研任务情况

项目名称

经费

(万元)

起止时间

本人

职责

项目来源

鉴定单位

三、近三年教学工作情况

教学工作情况

授课

名称

课程

性质

授课起

止日期

授课

对象

授课

学生数

总学时数

教学考

核结果

四、近三年发表或出版的重要论文、论著情况(列名不超过10篇、部)

论文、专著名称

年份

学术期刊或

出版社名称

(期)

作(著)者名次

五、近三年教学、科研获奖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奖励类别、等级

授予单位

获奖时间

本人排名

六、近三年主要专利情况、创新成果、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被采用(引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国内外同行评价摘要

七、系部推荐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系部公章

年 月 日

系部评议推荐组人数

同意

人数

不同意

人 数

弃权

人数

八、资格审核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人事处代章

年 月 日

九、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学术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学术委员会参加人数

同意人数

不同意人 数

弃权人数

十、学校意见

校长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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