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3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经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同意,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17个,其中:高校专职教师12个,专职辅导员5个(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2个)。具体招聘岗位见下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建设工程管理教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技术教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景观建筑、建筑学


建筑装饰工程教师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装饰设计


自动化控制教师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建筑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轨道交通教师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隧道施工、轨道交通信号、轨道车辆维修与检测、电气设备维修与检测、城市轨道交通供电


汽车检测与维修教师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车辆工程、动力机械、交通运输工程


物流管理教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电子商务、物流工程


市场营销教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市场营销


专职辅导员

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无专业要求

须为中共党员

专职辅导员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无专业要求

1、须为中共党员;2、服务基层专门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人员(201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

(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指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任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七)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所报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八)符合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招聘人员待遇

享受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至2014年05月11日;

2、发布地点: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太原教育信息网(http://www.tyedu.com.cn)和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cntcvc.com)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05月12日至05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地点:我院图书实训楼一层大厅

3、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持我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并初审;

(2)委托他人报名的,代办人须携带我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代办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公开招聘报名表请先填写后打印,打印时,请将报名表打印在A4纸上,报名时携带报名表纸制版、电子版各一份;

(4)各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5:1。比例不达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本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报考比例不达5:1,名额转为社会人员报考;对个别特殊专业,根据报名情况由领导组研究确定适当放宽比例。

(5)如所学专业与我院岗位专业要求名称不一致的,需要提供所学专业有效成绩单。

(三)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缴费。

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12〕22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即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综合知识考务费50元,学科专业知识考务费50元,共计110元。

(四)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分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理论、职业素养相关知识、时事政治,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学科专业知识内容为本学科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

教辅岗位笔试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包括教育理论、职业素养相关知识、时事政治,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100%。

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个别特殊专业未达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数确定面试人员。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请广大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的通知。

(五)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下列资料:

1、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协议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专职辅导员岗位报考人员还需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定的近两年考核表;

凡原件与报考信息不符者取消资格,岗位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请广大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的通知。

(六)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百分制,包括讲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讲课时间20分钟,占面试成绩的70%;答辩时间10分钟,占面试成绩的30%。

2、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相结合的形式,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占面试成绩的60%;现场提问10分钟,占面试成绩的40%。

3、面试采取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人员的平均得分,即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经监督员复核确认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考生需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面试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请广大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的通知。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考核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拟录用人员,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空缺岗位须递补的,由我院提出,经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体检

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现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考核内容主要侧重以下三个方面:

1、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养。

2、计划生育情况。拟录用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遵纪守法情况。拟录用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形,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从事教职人员职业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公示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太原教育信息网和我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反映拟录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一)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监督电话:太原市人社局 0351--4030019

太原市教育局 0351—2682488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0351—5633010

咨询电话: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351—5633499(有需要咨询者,请在2014年5月4日--9日打电话咨询)

地 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3号(胜利桥西200米)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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