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实施方案》(并城职院发〔2018〕9号)规定,现将2018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
2018年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2018年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笔试成绩单》)。
二、复审工作安排
1、资格复审对象
取得2018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面试资格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资格复审定于2018年7月6日进行。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二)地点: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3、资格复审要求
(一)笔试准考证原件;
(二)身份证原件;
(三)报到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原件;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以及毕业生所在学校开出并加盖公章的《学习成绩登记表》
(五)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人员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数量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有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考生提供的材料与本人报考信息不符的,视为不合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自动放弃复审或复审不合格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所提供的证明资料均需为原件。
4、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2018年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笔试成绩单》;
附件12018年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笔试成绩单.xls
2、《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样本》。
附件2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样本.doc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