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被邀请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
我单位拟对学生保险进行询比采购,现邀请各供应商对此工作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保险询比采购。
二、保险承保及付款要求
学生平安险采取学生自愿原则,由承保公司组织学生购买。
学生实习险在确认供应商后,根据实习学生数量进行承保,保单生效日期为实习期内,费用由学院统一进行支付。
教师和学生技能比赛短期意外险,根据参赛的教师和学生数量、时间进行承保,保单生效日期为比赛期间,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
三、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
学生平安险最高限价为100元/生/3年,70元/人/2年;
学生实习险最高限价为3.88元/生/月,全年费用最高限价为38元;教师、学生短期技能培训比赛意外险最高限价为3.88元/人/月。
四、最终承保单位的产生
资质较好、保障内容及理赔标准方案优越的单位为优先中标单位。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2.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分支机构参加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资质及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加,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询比采购。
(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价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10:00
地点:太原市胜利桥西兴华街3号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
询 价 人: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太原市胜利桥西兴华街3号
联 系 人:刘少波 翟午骏
联系电话:0351-5633943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