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侯彦强等违纪同学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13-10-23 浏览次数:

并城职院发〔2013〕45号

关于对侯彦强等违纪同学的处理决定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学院公寓管理中心在近期的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宿舍存在私接电源,违规用电现象,造成极大的火灾隐患;另有个别同学在宿舍内打麻将,聚众赌博,影响恶劣。学生处根据公寓管理中心提供的检查结果,经与相关系部核实,及时对违纪同学进行了批评教育。现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规定,结合违纪情节和学生认错态度,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以下违纪同学给予相应处理:

一、给予以下在宿舍聚众打麻将,进行赌博的同学记过处分,并取消其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城建系市政1211班:侯彦强、刘岩建

城建系建工1211班:李金鹏

二、给予以下在宿舍打麻将的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其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城建系建工1111班樊博博、杨 飞、李 磊、付永超、张 岩

泥雪松

三、给予以下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其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工程经济系造价1111班:赵园园、贾正华、郭瑞峰、杨 阳

赵富彬、卢杰雄、罗 璇

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处理 决定 签发人:杨志家

太 原 城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综 合 办 公 室 2013年10月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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