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谢振芳等九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4 浏览次数:

并城职院字〔2014〕03号

关于聘任谢振芳等九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3年08月1日起聘任谢振芳同志三级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为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自2013年12月31日起聘任魏宝香同志七级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为2013年12月31日至2015年7月21日;自2014年1月18日起聘任王国丽、金羽、黄伟、贺鹏飞、袁慧、燕可翀、潘伟等7名同志十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为2014年1月18日至2015年7月31日。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聘任 通知 签发人:杨志家

太 原 城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办 综合公 室 2014年2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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