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城职院字〔2013〕24号
关于申报建设工程技术专业二级
注册建造师续教育培训单位的请示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与勘查设计市场监管处:
为进一步做好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192号)和山西建设厅、山西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资质的要求,我院组织有关人员对照申报条件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符合各项申报条件,并愿意承担此项培训工作,特申请我院成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我院是2003年7月1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太原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太原市工业经济学校、太原市城市建设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市政府领导,隶属于太原市教育局管理,教学工作接受山西省教育厅检查和指导。
学院占地187亩,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达7.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2334余万元,设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站3个、考试点2个、培训中心1个,多媒体教室40余个,语音教室7个,阅览室5个,图书馆纸质藏书27.53万册、电子图书1410GB。学院图书馆建有“王茂林捐赠图书藏书室”, 学院学报为全国核心期刊。
学院本着立足本地、服务周边、面向全国的目标,为山西乃至全国培育了大批建筑、经济、人文、艺术、管理的技能型专门人才,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2006年,学院以良好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7-2010年连续获得了“太原市文明和谐单位”称号, 2011年还被评为“太原市文明单位标兵”;学院心理健康中心被全国心理学会评为“2011年度全国心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在山西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评估工作中,我院参评的8个专业全部顺利通过评估,其中三个专业评为优秀专业,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集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行业职前职后及技能鉴定为一体的综合类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师资力量、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山西省、太原市的十二五发展规划,我院初步确定了现代建筑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加工制造业三大专业群建设的思路。其中现代建筑业包括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等9个专业,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为山西省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专业为太原市示范专业。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86人,其中专任教师242人,具有高级职称66人,博士4人,硕士103人。双师型优秀教师131人,其中院长被评为“山西省职业教育杰出校长”。有省级“职教名师1人,省级双师优秀教师14人。我院建筑类专业教师共计76人,副教授职称15人,前后有9人参加过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多人获得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其中获得国家住建部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6人,一级注册建造师5人,二级注册建造师2人,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2人,一级注册咨询工程师2人,一级注册资产评估师1人。
学院拥有完善的教育培训设施设备,建有建筑技术国家级实训基地,唯一省级高职院校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多个建材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楼宇智能化等实训基地,保证正常的学生生产实验实训外,还为社会培训提供服务,学院建有健全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对教育培训过程实行严格的管理及有效的控制。
三、培训教育情况
学院培训中心隶属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中心1999年成立以来,依托学院齐全教学设施设备及具有一批双师型的优秀教师队伍已对太原市建设、城市管理、燃气、市政工程行业部门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先后被山西省住建厅确定为山西省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基地,太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山西省建设教育协会确立为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机构,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建设厅相关业务处室的具体指导下,担负着全省对建设系统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三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太原市建筑系统“十大员”和各建筑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受太原市住建委人事教育处、质量安全处、村镇建设处、燃气办等处室的委托担负着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学院累计完成各类培训五万余人次,多次受到上级部门和行业用人单位的好评。
鉴于以上情况,我院在今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期间,一定严格接受中国建筑业协会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与勘查设计市场监管处、山西省建筑业协会的指导和检查;合理收取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做好对企业的服务工作。
请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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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请示 签发人:杨志家
太 原 城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综 合 办 公 室 2013年5月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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