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机构行政分布表

发布时间:2011-09-08 浏览次数:

部门名称

姓名

办公电话

部门名称

姓名

办公电话

党委书记

武国才

5633001

信息工程系

吴文利

5633933

院 长

杨志家

5633002

李卫星

5633029

党委副书记

刘洪海

5633602

艺术设计系

孙德林

5633028

副院长

杨春旺

5633388

武俊文

5633028

副院长

谢振芳

5633005

人文系

郝 杰

5633031

副院长

王蒙田

5633006

邓志成

5633482

工会主席

刘志强

5633008

中专部

赵红义

5633937

组宣部

白宏武

5633009

相跃进

5633937

纪检监察室

殷利民

5633010

黄兴才

5633937

闫丽萍

5633495

成教部

李月梅

5633913

院团委

张 凯

5633050

靳英占

5633035

高 栋

5633050

科研实验中心

张 键

5633039

教务处

刘天义

5633485

梁文旭

5633051

王丽君

5633929

网络中心

张志杰

5633910

樊长林

5633929

图书馆

王晓红

5633923

基础部

张荣钰

5633021

张 伟

5633488

李建人

5633021

学生处

刘绍君

5633019

城建系

张雪莲

5633590

王晓云

5633486

邢小瑞

5633931

招就办

张 杰

5633668

潘尚龙

5633022

冯哲青

5633111

工程经济系

吕宗斌

5633932

韩晓飞

5633238

李瑞萍

5633483

人事处

刘吉太

5633068

曹红梅

5633030

刘 晓

5633015

财会系

李恩哲

5633481

财务处

吕素香

5633236

李建伟

5633023

刘 志

5633491

工商管理系

李 艳

5633950

后勤管理处

赵正宣

5633016

周树勇

5633934

韩宝珠

5633269

武希礼

5633025

武 峰

5633056

机电工程系

李 忠

5633936

编辑部

韩潮峰

5633033

孔虎臣

5633026

保卫处

王兰元

5633595

综合办

赵 林

5633000

纪检监察室职责

1、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按照学院党委、行政、纪委的安排要求,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行政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的情况,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2、协助党委抓好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党员和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等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和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受理党员和干部违犯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

5、纠建并举,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6、受理党员和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切实维护党员和干部的民主权力。

7、深入基层了解师生中的第一手信息,对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党员和干部的考察、考评、考核工作。

9、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10、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宣传部职责

组织宣传部是学院党委组织和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院党委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的助手和参谋。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拟定党委组织、宣传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

2、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委决议,密切联系实际,落实党建工作计划,加强党建工作研究,并向党委提出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和报告。

3、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负责学院中层干部的管理,协助党委考察、考核、配备和使用干部。

4、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管理,搞好党员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学院党校工作。

6、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按要求部署全院宣传工作。

7、制定全院性的宣传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8、负责牵头组织和协助学院各类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活动。

9、指导和协调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

10、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11、负责学院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院新闻报道工作。

1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治院和法制宣传工作。

13、负责学院统战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学院民主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台胞、侨属和宗教人士的管理。

14、搞好部门自身建设,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务处职责

1、负责提出制定、修订、补充、调整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实施意见和要求。协助院长、分管院长审定此类教学文件并负责汇总、印制、颁布执行。

2、协助院长、分管院长研讨、制订、修订全院性的教学改革方案,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组织推动教学改革工作。

3、编制每学期的教学实施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安排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制定并印制校历。

4、编制学院综合课程表。编制人、事、时、空(教师、内容、时间、地点)定位表,并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使教学运行规范化。

5、负责教学调度。制定教学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及课表变动的审批;监督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实施计划、日常教学实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6、负责考务工作。制定考试制度;审核、验收、保存、印制考试试题;编排考场;组织监考活动;登记考试成绩;组织对阅卷质量的抽检;依据有关规定处理考试中的违纪作弊事件;制定考务规程和管理办法。

7、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审查入学资格;编班注册、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学生成绩;办理学籍变动和毕业手续;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办法和学生成绩管理办法等文件。

8、制定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组织全校的教学质量检查。

9、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分类整理、保存、归档各类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师业务档案、教学工作评估材料等。

10、负责教学统计工作。经常性地采集汇总各类教学和教学管理信息并及时向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反馈;定期地科学地整理分析教学信息,在此基础上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充分发挥信息库和参谋部的作用。

11、负责中、青年教师的业务培训计划的制定、选派骨干教师外出考察和企业挂职锻炼的审批。

12、负责计算、汇总、审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及时编制教师酬金表。

13、负责教材、教学辅导材料的征订、购置、印刷、管理与发放工作。做好教材的库存管理工作。

14、负责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常务工作。

1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学系(部)职责

教学系是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系教学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本系各专业教学管理文件,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系各项管理制度,并做好本系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落实各项教学任务,编制各教学环节(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论文等)的教学实施计划,指导教研室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三)负责组织编写或选用与教学大纲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

(四)负责拟定本系所属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报教务处备案。

(五)负责定期召开本系教学工作会议,收集教学信息、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学质量分析工作,积极开展教改、科研工作。

(六)配合教学科研实验处做好本系所需的教具、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设施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考核工作以及外聘教师的聘用工作。

(七)负责本系学生的日常教学纪律、行为规范与奖惩的管理,协助学生处,教务处做好本系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本系毕业生资格初审工作。

(八)负责根据社会需求,提出专业的课程的调整与开发方案。

(九)负责本系班级班主任日常管理考核,做好本系学生分会及班级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教学部职责

基础教学部是学院教学管理机构。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完成全院公共基础课的教学任务,对教师进行直接管理,对本部门门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其职责范围是:

1、认真组织教师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教育理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遵循教育规律,科学的管理教学工作。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教师完成好本职工作;

2、负责领导各教研室工作,组织各教研室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3、组织各教研室编写和修订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负责组织选编各门基础课的教材、补充教材等教学资料;

4、负责审查教师制定的学期授课计划,经主管院长和教务处长批准后执行;并定期检查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5、负责组织督促和检查各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本部门门内的教学公开课和教学经验交流。配合学院的教学大检查,负责检查考核本部门门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

6、负责召开本部门门全体会议。组织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传达学院党政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计划;

7、负责提出教师的培训、进修和实习计划。组织安排对年轻教师的培训和试讲工作;负责外聘教师的聘任、审核和管理工作;

8、根据学院的总体工作计划,提出本部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审查各教研室的工作计划,经学院批准后执行,并检查实施情况;

科研实验中心职责

科研实验中心是学院科学研究和实验实训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拟定全院科研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制定和修订学院科研、实验实训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等;

3、负责组织学院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申报奖励、推广应用、申请专利等工作。

4、检查和督促课题负责人对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

5、负责向各级学术刊物推荐学术论文;

6、负责组织学院科研学术交流活动;

7、负责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工作;

8、负责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及与相关部门(教育局、财政局、政采中心等)的联络、协调工作;

9、完成各项校内实践教学任务;

10、组织实验实训室利用课余时间向师生的开放工作;

11、负责学生岗位技能鉴定的相关工作;

12、完成各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数据和报表等。

13、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图书馆职责

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他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室分。图书馆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图书资料信息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一、负责图书馆书籍、报刊、杂志等资料的征订工作;负责图书、报刊建设计划的编制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二、负责做好图书、期刊资料的采集、分类编目、流通阅览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办理图书、期刊资料的清点、剔旧、提存、调配、交换、注销等工作。

四、负责全院师生员工图书资料借阅管理工作。

五、负责开展参考资料咨询和情报服务工作,推荐新书,编印书刊资料新目录及科技信息资料。

六、负责全院师生资料、文献的查阅、管理及电子阅览室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七、完成院领导交界的其他工作。

网络信息中心职责

1、负责学院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信息化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2、负责计算机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等信息化教学的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保障教学场所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3、负责按照教学计划要求搭建实验室环境,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搞好学生上机练习,确保顺利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4、负责教学计划外上机的实施工作,提供所需实验及培训环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

5、制定实验室所需耗材的采购计划编制,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设备的验收、报废工作;作好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6、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工作。

学报编辑部职责

一、学报编辑部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编委会指导下的编辑部门,依据办刊宗旨和办刊方针,其主要职责:

1、 在深刻理解本刊宗旨和编辑方针的基础上,进行栏目设计,构筑本刊的整体框架,经编委会审定后实施。

2、 根据栏目结构,制定栏目编辑计划要点,并按此约组稿。

3、 负责对稿件进行初审、复审、终审,对约定的稿件进行编辑、校对。

4、 由责任编辑负责将加工完毕准备发排的稿件汇总后,送总编通审,根据通审意见最后决定发排稿件。

5、 加强期刊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编辑理论、业务的学习,积极参加有关学术活动,了解国内外有关动态,不断拓展知识面,提高编辑人员的综合素质。

6、 加强与编委会的联系,认真听取编委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向党委和编委会汇报编辑工作。

7、 加强编辑部制度建设及日常工作。

二、编委会是《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刊物专业学术领导机构,发挥运筹决策的作用,其主要职责:

1、 根据期刊的宗旨和编辑方针,提出选题和组稿的原则性方案。

2、 编委会成员除带头撰写重点文章外,要分头组织并推荐有水平、有价值的稿件。

3、 编委会成员要分工审阅重要稿件,从学术性、科学性、实用性等方面作出恰当的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尽可能亲自修改或交编辑部修改。

4、 对期刊的出版,认真审阅,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给编辑部提供重要的学术信息,帮助编辑部搜集、反馈各种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和综合。

5、 听取编辑部的工作汇报,肯定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研究加强编辑部建设的措施,帮助改善编辑部工作条件。

综合办公室职责

综合办公室是学院综合性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综合办事与协调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院领导意见,做好学院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处理好相关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做好联系上下、沟通左右、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院性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协助学院领导拟定学院改革和发展规划,根据学院领导意见起草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督促、检查并及时反映学院各项政策、制度、决定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学院公文管理,根据学院领导意见组织起草、审核、制发以学院名义上报、下发及对外交往的文件,做好各类文件、机要函电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保管、清退和销毁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安排院级重要活动和会议,协同做好会务工作,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检查会议精神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学院党务、政务信息的收集、管理与利用,并根据学院的中心工作和有关部署,及时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建议。

六、负责学院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院公务接待活动工作。

八、负责学院印章的保管,审定学院党务、行政部门印章刻制,开具有关介绍信、证明。

九、协助学院领导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书记、院长信箱”管理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督办、反馈处理意见。

十、负责学院领导办公室的安全、卫生及各类办公设备的维护更新。

十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会议室的使用管理。

十三、安排全院节假日的休假和值班等相关事宜。

十四、负责学院车辆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学院综合统计工作。

十六、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法令、进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

2、负责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并有效组织会计日常控制与监督;

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学院经济秩序、负责对全院财经工作运行的监督和管理;

4、 负责学院的各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定期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考核各项紫荆的使用效果,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及时向学院财务信息和工作改进改进工作的建议;

5、加强对国有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

6、 依据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监督和检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情况,财经纪律情况,如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及时完整揭示学院财务状况;

7、负责审查订货合同、学校专项工程维修的预算和决算及控购商品的申报;

8、负责全院各种办学的学费、杂费、住宿费价格的申报工作,规范收费行为;

9、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处职责

在院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学院建设发展规划,拟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办理教职工的调入、调出、录(聘)用、培训及教职工内部调配手续,做好人力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学院人力资源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遴选,教职工培训、进修的审批等。

3、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福利、劳保等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评聘、考核及续聘工作。

5、负责全院工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辞退等事宜。

6、负责组织人才引进的招聘、选拔、考评、推荐等工作。

7、负责未聘人员和提前离岗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承办教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事宜。

9、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按期办理教职工离退休事宜。

10、负责拟定学院临时用工计划,办理临时用工的审批、录用手续及工资发放工作。

11、负责编制人事、劳资年报表,整理人事业务资料并立卷归档。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职责

按照学院领导和公安部(厅、局)的要求,统筹安排学校的安全保卫规划,并组织实施。

一、保卫执勤:坚持昼夜值班,监控“五管”要害部位报警系统,处置治安案件、事件和情况。组织重大活动的现场保卫。安排校园巡逻和对公共复杂场所的巡查,维护校园秩序。

二、治安管理:在有关部门配合下搞好法制、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组织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搞好安全防范,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协助当地派出所管理好本院的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调解学院内部的治安纠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

三、消防管理:对全院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服务。按需申请经费,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排除隐患,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的监控。制定和完善各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方案,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现火灾及时到场,及时组合报警和扑救。

四、调研工作:搞好校内敌情、社情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防范,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割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布设秘密力量、监控重点对象或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五、户口管理:协助当地派出所办理学院学生、单身教工的户口、身份证,登记并保管历年户口底簿。

六、校卫队管理:调整充实校卫队人员,保障校卫队的住所、工作条件,搞好校卫队的管理,守卫学院所有校门,组织校园巡逻。

七、治安综合治理: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校园综合治理工作。

八、其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非正常死亡之事宜,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卫任务。

后勤管理处职责

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后勤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

1、根据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学院后勤配套发展规划,提出后勤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检查落实。

2、积极推进学院后勤体制改革,提高服务质量。

3、负责拟定学院校园建设规划,负责学院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维修。

4、负责学院绿化、美化工作。

5、负责学院房地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家属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办公用品购置、保存、发放等工作。

7、负责学院餐饮、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学院师生的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和医疗保障工作,协助学院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工作。

10、负责学院经营实体的管理,拟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处职责

学生处是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学院对学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同时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指导,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和学院党委、行政有关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政策,统筹安排全院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全院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方面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

3、综合协调全院学生工作,做好各系(部)学生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4、负责学生奖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学生德育百分制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及表彰工作;

5、负责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起草处分决定;

6、负责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贫困生认定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的评比,接受和实施社会助学,审批临时性困难补助,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等;

7、负责学生证办理和补办;学生火车票优惠磁条的办理;

8、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设立心理咨询室,开展日常心理咨询和辅导;

9、负责协调各系(部)做好班主任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班主任、辅导员开展有关学生工作的科学研究;

10、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工作;

11、配合院团委做好学生社团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办公室职责

1、 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高专招生的各项政策和学院的有关规定;

根据学院发展规模,结合专业建设和社会需求,按时做好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编印招生宣传资料,组织、开展、落实招生宣传工作;

起草学院有关招生的各项政策并落实;

积极开拓生源市场,做好招生的对外联络等工作;

接待和处理有关招生的来信、来访;

负责新生名册的汇总、整理和归档以及年度录取情况的汇总、分析,并提交总结报告;

协助做好新生报到工作,组织安排新生的复查工作;

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省、市有关工作意见,制定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省、市毕业生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信息情况。

负责调研并收集市场需求信息,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 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12、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鉴证登记工作。

13、负责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咨询工作,开展就业培训及服务活动。

14、负责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的制定。

15、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以及就业单位的调整和 改派。

16、负责就业信息网的维护工作。

17、负责毕业生就业后的跟踪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和向有关部门反馈。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成人教育部职责

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成人学历、非学历教育教学工作。具体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等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统筹安排学院成人教育教学工作。

结合我院成人教育的实际情况,协助院领导制定全院成人教育及短期培训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拟定年度成人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学院成人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学生的评优及违纪处理工作。

负责学院成人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和修订成人教育的各种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实训大纲,并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社会需求及学院整体规划,制定成人教育专业设置和年度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负责招生宣传、咨询、报名及招生录取工作。

负责成人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档案管理、考试考核及各类证件的验证发放工作。

负责成人教学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选聘、协调工作,做好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馈和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

负责成人学生的考勤工作,负责各种短期培训和各种社会资格考试的组织落实工作。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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