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城职院发〔2016〕16号
关于对张跃跃等同学的处理决定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违反校纪,严重旷课的张跃跃等同学给予相应处分。
机电工程系汽修1511班张跃跃,本学期累计旷课已超50学时,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4款的规定,给予该生退学处理。
管理工程系酒店1511班孙帅,上学期请假回家后,至今未到校,也未办理退学手续,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4款的规定,给予该生退学处理。
机电工程系城轨1511班杨欢欢,本学期累计旷课已超30学时,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4款的规定,给予记过处分。
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努力学习。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8日
抄报:党委委员 签发人:杨志家
太 原 城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综 合 办 公 室 2016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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