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城职院字﹝2013﹞43号
关于申请递补专职辅导员的请示
太原市教育局:
2012年我院统一招聘了五名专职辅导员,但由于个人原因,有两名辅导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往我院报到。因此急需递补人员,分担辅导员工作。
缪文玉同志于2012年参加招聘考试,名列第六,现已在我院试用工作半年,表现良好,可以满足我院对专职辅导员的要求。
该教师的个人基本信息如下:缪文玉,女,1982年8月出生,2001年至2005年就读于山西农业大学,学历本科,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就读于新疆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专业,学历研究生。
根据本院工作需要和缪文玉本人工作能力,现特向贵局提出递补专职辅导员申请,
妥否,请批示。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请示 签发人:杨志家
太 原 城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综 合 办 公 室 2013年8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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