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心理教研室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7-12 浏览次数:

并城职院字﹝2013﹞35号

关于成立心理教研室的决定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为了切实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文件,以及我院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心理教研室,任命邵肖琴老师担任教研室主任,李海萍老师担任教研室副主任,教研室成员包括李瑞萍、郭慧芹、冀慧君、田蓉、王艳妃、段雅莎、郭婧、王芬、韩晓飞。

心理教研室实行双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课的课程教学等相关工作由基础部领导,日常咨询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相关工作由学生处领导。

希望心理教研室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遵循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科学规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

通过教学研究和改革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决定 签发人:杨志家

太 原 城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综 合 办 公 室 2013年7月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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