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白风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4 浏览次数:

并城职院发〔2015〕 81号

关于聘任白风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白风玉等5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并教人字﹝2015﹞35号)文件规定,白风玉同志自2015年10月起具备经济师(中级)任职资格。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聘任白风玉同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为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聘任通知 签发人:杨志家

太 原 城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综 合 办 公 室 2015年12月3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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