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城职院字[2012] 60号
关于学院卫生所制度汇编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学院卫生所相关制度进行整理及汇编。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制度 汇编 签发人:杨志家
太 原 城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办 综合公 室 2012年12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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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师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机构设置与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杨志家
副 组 长:杨春旺、谢振芳、王蒙田
成 员:赵 林、赵正宣、刘绍君、杨建萍、吕宗斌
张雪莲、李 艳、吴文利、孔虎臣、李恩哲
郝 杰、武俊文、赵红义
学院疫情报告人:杨建萍
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全面负责指挥,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下设以下六个工作组。
(二)现场指挥组:学院办公室
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掌握情况,及时通报;贯彻传达应急小组命令,组织有关人员按预案程序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
(三)事件处置组:后勤管理处
职责: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区疾控中心指定的机构移交。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
(四)外围控制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职责: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负责维护学校大门、出入口等主要通道秩序,协助疏导师生有序撤离,引导公安、医疗等专业部门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处置,疏散重要物资等
(五)疫情报告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
职责:根据事态发展,各班主任及知情人及时将疫情报告学院卫生所,该所人员将情况汇总报告应急领导组,同时上报教委及区疾控中心。联系、医院等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迎接救护人员和车辆的到来。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六)伤员救护组:卫生所
职责: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进行简单救治;联络上级医疗救助单位,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要求班主任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报告人,密切与学生联系,掌握第一手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领导制度,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学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知识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可靠保障。学校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尖草坪区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一)食物中毒处置措施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向市教育局及区疾控中心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助,安排学校教师负责陪护,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落实卫生防疫部门采取的其他消毒、防疫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事态发展的详细情况。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处置措施
1.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学校应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和卫生主管部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的医疗救治和隔离工作,必要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人的抢救和转运工作。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全方位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学校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消除社会的恐慌情绪。
4.协助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传染病控制措施效果评价,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三)突发卫生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
1.学校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等环节的防控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食堂、餐厅、蓄水池等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四、紧急联系电话:
尖草坪区疾控中心 5648590
太原市教育局体艺卫处 4225970
太原市中小学保健所 4221622
学院卫生所 5633120
传染病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在学院的发生和蔓延,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志家
副组长:杨春旺、谢振芳、王蒙田
成 员:赵 林、赵正宣、刘绍君、杨建萍、吕宗斌、张雪莲 李 艳、孔虎臣、吴文利、李恩哲、郝 杰、武俊文 赵红义
(二)职责分工:
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具体实施,切实加强领导。依法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明确责任,加强督查。
(三)学院疫情报告人:杨建萍
二、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有关要求进行定期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并保持空气流通。学院垃圾专人管理,每日清除。食堂饮食卫生由餐饮中心专人管理,卫生所定期督查。
四、建立考勤检测制度
疾病高发时期,建立晨检制度。每天进行晨检:教师由教务处负责,行政人员由办公室负责,学生由学生处负责。每日早自习由各班生活委员及班主任检查,查出缺勤原因,如因病缺课及时报告学院卫生所。卫生所对教职工及学生的发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因病请、消假制度。严把传染病学生复课关。
五、日常预防,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六、严格学院门卫管理制度:
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杜绝交叉感染。
七、保障措施:
配备体温计、消毒液、及传染病防护等用品。
八、应急准备及疫情报告:
(一)健全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做好夏秋季肠道传染病和冬春季呼吸道疾病登记。学院发生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疫情流行时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并配合做好疫情处理与控制工作。
(二)传染病报告时限(摘录卫生部37号令)
第十九条: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源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以上报告是指学校内发现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到辖区内的疾控中心。
九、传染病的处理
处理原则是: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处理的目的是尽快控制疫情、减少病例发生。
十、建立登记制度:建立门诊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各种记录本应填写清楚、完整、无缺项、无漏项、无逻辑性错误,地址填写到班、室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