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城职院字[2011]06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高[2011]1号)转发给你们,为了进一步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请各系部结合本系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转发 通知 签发:杨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