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7 浏览次数:

并城职院发〔2016〕21号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文件,晋教后勤〔2016〕7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学院决定全面推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学院安全例会制度在学院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有:

1.传达或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通报学院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和协调落实有关学院安全事项,安排部署近期学院安全管理工作。

2.听取学院各相关部门前阶段安全工作情况,重点安全工作完成情况。

3.分析、研判学院安全工作形势、总结学院安全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针对学院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二、安全例会组成人员:

组 长:杨志家

副组长:刘洪海 杨春旺 谢振芳 王蒙田 刘志强

成 员:邢小瑞 张雪莲 李建伟 曹红梅 李 忠

廉红珍 周树勇 吴文利 郝 杰 李 艳

李瑞萍 李恩哲 孙德林 杨 静 赵正宣

赵红义 靳英占 李月梅 赵 林 殷利民

刘天义 张 键 刘吉太 张 凯 吕素香

刘绍君 樊长林 张志杰 王晓红 韩潮峰

王兰元 张 杰 牛燕云 王丽君

院学生会主席

学院安全工作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安全例会议定事项。办公室设在学院安全保卫处,主任由谢振芳兼任,副主任由王兰元兼任。

三、工作机制

学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全体会议,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安全例会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各部门要按照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并城职院发〔2015〕75号,关于印发《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安全例会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安全例会各成员要按时参加安全例会,认真落实安全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严格落实学院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学院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执行到位。

2016年4 月27日

抄报:党委委员 签发人:杨志家

太 原 城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综 合 办 公 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最新动态